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cDM*** | 2024-09-12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。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