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AM*** | 2024-09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粵AAM*** | 2024-09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