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A68*** | 2024-08-22 |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50 | 未知 |
蒙A68*** | 2024-09-30 |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