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C3L*** | 2024-10-25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。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