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C3K*** | 2024-10-01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C1G*** | 2024-11-26 |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