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R55*** | 2024-09-18 | 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