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C·H***1 | 2024-12-06 | 機動車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 | 未知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