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C55*** | 2024-07-2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粵T·A***5 | 2024-12-1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J25*** | 2024-07-2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