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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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L·3***2 | 2024-07-0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貴J0H*** | 2024-12-0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