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B·2***8 | 2024-12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