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G·0***H | 2024-07-3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