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Y·N***6 | 2024-09-0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