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E·L***1 | 2024-09-1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 | 未知 | 未知 |
吉A35*** | 2024-08-1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(城市快速路)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津MTY*** | 2024-11-2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吉EP5*** | 2024-09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(城市快速路)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皖S63*** | 2024-08-1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皖S63*** | 2024-12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