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·2***3 | 2024-11-0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 | 未知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