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DA0*** | 2024-12-15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湘D·5***6 | 2024-08-05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未知 |
湘D52*** | 2024-11-04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湘D52*** | 2024-07-15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湘D52*** | 2024-12-10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湘D52*** | 2024-12-05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未知 |
湘D66*** | 2024-10-21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湘D66*** | 2024-10-17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