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DBC*** | 2024-12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DBC*** | 2024-07-1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DBC*** | 2024-07-0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DBC*** | 2024-08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DBC*** | 2024-10-2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DBC*** | 2024-07-0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DBC*** | 2024-09-1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DBC*** | 2024-07-1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DBC*** | 2024-09-1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遼A3S*** | 2024-07-25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湘DS6*** | 2024-09-12 |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,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| 100 | 3 |
湘DD0*** | 2024-09-21 |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,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| 100 | 3 |
粵SE0*** | 2024-12-09 | 無信號道路不避讓行人的 | 200 | 3 |
湘DBB*** | 2024-12-10 |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,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| 100 | 3 |
粵LXH*** | 2024-08-0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S72*** | 2024-08-26 | 無信號道路不避讓行人的 | 200 | 3 |
粵S72*** | 2024-09-14 | 無信號道路不避讓行人的 | 200 | 3 |
瓊AWN*** | 2024-10-31 |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,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| 100 | 3 |
粵FQN*** | 2024-10-13 | 無信號道路不避讓行人的 | 200 | 3 |
粵FQN*** | 2024-09-05 |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,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