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陜A·M***6 | 2024-11-13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