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30*** | 2024-12-2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A·3***Q | 2024-11-2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