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93*** | 2024-07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