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JX4*** | 2024-12-0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川JX4*** | 2024-10-3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川JX4*** | 2024-09-2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川JX4*** | 2024-07-2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川JX4*** | 2024-08-3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川JX4*** | 2024-12-0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鄂DGP*** | 2024-11-2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