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8L*** | 2024-08-01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B8L*** | 2024-08-29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B8L*** | 2024-10-2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B8L*** | 2024-10-05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B8L*** | 2024-07-17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B8L*** | 2024-11-16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B8L*** | 2024-08-28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