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P72*** | 2024-07-25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20 | 未知 |
遼P72*** | 2024-09-06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20 | 未知 |
遼P71*** | 2024-11-07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20 | 未知 |
蒙D53*** | 2024-07-28 |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50 | 未知 |
蒙D53*** | 2024-09-19 |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50 | 未知 |
遼N58*** | 2024-10-14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20 | 未知 |
蒙DWS*** | 2024-11-25 |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50 | 未知 |
蒙B80*** | 2024-10-18 |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