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MJ3*** | 2024-07-2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