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RL3*** | 2024-10-2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魯RL3*** | 2024-10-27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魯RL3*** | 2024-11-1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