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·B***6 | 2024-10-09 |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,未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