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D23*** | 2024-08-0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□停放 □臨時停車且 □駕駛人不在現場 □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未知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