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37*** | 2024-12-0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閩A37*** | 2024-10-1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豫Q87*** | 2024-08-0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