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S2R*** | 2024-07-0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