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CGM*** | 2024-11-10 |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