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K35*** | 2024-07-1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豫K35*** | 2024-12-2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