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DU3*** | 2024-06-3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貴DU3*** | 2024-11-2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貴DU3*** | 2024-10-1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貴DU3*** | 2024-10-3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貴DU3*** | 2024-07-1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貴DU2*** | 2024-07-1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貴DU3*** | 2024-11-0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貴DT5*** | 2024-07-2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