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JH5*** | 2024-07-19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