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HX1*** | 2024-11-19 | 駕駛機動車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| 100 | 1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