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FLG*** | 2024-07-02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00 | 3 |
鄂FLG*** | 2024-11-17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