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Q95*** | 2024-11-14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魯QM6*** | 2024-11-27 | 機動車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魯QC6*** | 2024-12-16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魯Q90*** | 2024-11-19 | 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