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M56*** | 2024-09-21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魯MDM*** | 2024-12-1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魯MDM*** | 2024-09-0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