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ZAZ*** | 2024-08-0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70%以下的 | 400 | 12 |
川ZAZ*** | 2024-12-1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70%以下的 | 400 | 12 |
川ZAZ*** | 2024-07-0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70%以下的 | 400 | 12 |
川ZAZ*** | 2024-09-0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70%以下的 | 400 | 12 |
川ZAZ*** | 2024-11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70%以下的 | 400 | 12 |
川ZAZ*** | 2024-10-0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70%以下的 | 400 | 12 |
川WK6*** | 2024-07-2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川WK6*** | 2024-10-2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川WK6*** | 2024-09-0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川WK6*** | 2024-07-2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川WK6*** | 2024-07-2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川WK6*** | 2024-11-2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川WK6*** | 2024-10-1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川WK6*** | 2024-12-1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川WK6*** | 2024-11-1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川WK6*** | 2024-12-2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川WK6*** | 2024-07-2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〔在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道路上〕 | 1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