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B51*** | 2024-11-1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