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1C*** | 2024-09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渝AM6*** | 2024-11-25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渝AM6*** | 2024-08-01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渝AM6*** | 2024-12-06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川A·4***C | 2024-08-2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川A·4***C | 2024-08-0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川A·D***6 | 2024-07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川A·4***2 | 2024-09-2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川A·9***6 | 2024-07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川A76*** | 2024-11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