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D52*** | 2024-09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D52*** | 2024-07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D52*** | 2024-07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D52*** | 2024-10-0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D52*** | 2024-07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