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32*** | 2024-10-07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者雖在現(xiàn)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