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JK3*** | 2024-07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湘JK3*** | 2024-07-2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