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J11*** | 2024-07-30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