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13*** | 2024-09-08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