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DM1*** | 2024-12-0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□停放 □臨時停車且 □駕駛人不在現場 □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未知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