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E60*** | 2024-10-09 | 駕駛機動車行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的 | 50 | 未知 |
浙E60*** | 2024-11-22 | 駕駛機動車行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