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