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C56*** | 2024-10-3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豫C56*** | 2024-09-3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