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CH4*** | 2024-07-08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CH4*** | 2024-07-23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碾娮友郏话阌袃煞N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