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C25*** | 2024-11-01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豫C25*** | 2024-10-17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豫C25*** | 2024-10-20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